本月蘋果(Apple)創下一項不亞於當初把手機昇華爲iPhone的壯舉——讓三星(Samsung)成爲輸家。
這可不是一件易事。三星有22萬名員工,83個業務部門,佔南韓出口額的五分之一(令人震驚)。三星的身影在南韓市場上幾乎無處不在,有人惡毒地說,它就像一條「張牙舞爪的章魚」。人們無法將三星看做勇敢的挑戰者(儘管它以模仿見長),正如人們無法以「像他那樣的大個子本來根本不可能贏的」爲理由,支持歌利亞(Goliath,《撒母耳記上》中的菲利士族巨人,爲大衛所殺——譯者注)。
顯然,在一些消費者看來,美國加州的陪審團作出三星侵犯蘋果多項專利的明確判決,損害了三星的品牌形象。一些本來覺得三星的Galaxy手機夠酷、足以替代iPhone的消費者,如今或許會覺得,前者不過是一款南韓山寨貨,沒有那麼大吸引力了。但很有可能,公衆會得出與法院不一樣的結論。那家法院距離庫比蒂諾(Cupertino)的蘋果總部僅幾英里之遙。部落格作者恩里克•古鐵雷(Enrique Gutierez)說,據他觀察,人們在納悶一件事:如果三星手機讓蘋果如此震撼,那他們爲什麼不該買三星手機?古鐵雷說:「這場10億美元的官司,是三星迄今爲止最棒的一場行銷。」10億美元指的是三星被判賠償蘋果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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