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土地和戶口制度的共同點
中國現行的戶口制度和土地制度是否有共同之處?這是我多年思考的問題。最近我忽然醒悟到,雖然現行土地和戶口制度表面看來一個管地,一個管人,似乎很不同,其實具有共性,用經濟學語言來說,就是通過歧視性的、根本違反市場經濟核心原則的人爲制度安排,拒絕給予農民充分而平等的人身自由意義上的退出權和進入權,也拒絕給予農民在土地資產上的充分的退出權和進入權。
這兩個權利在典型的市場經濟中其實統稱爲退出權(exit right)或自由進入權(right to free entry)。這是因爲既然可以退出某一體系,則必然自動進入另一體系,或既然可以自由進入某一體系,則必定有退出原來體系的自由。因而退出權和進入權兩位一體,不言自明。但在中國的國情下,本來統一的退出權和進入權,卻人爲分割,並以強制性的土地集體所有制和強制性的戶口制度這種二元結構的形式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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