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

Lex專欄:VIE結構成爲中國企業軟肋

渾水公司對新東方業績的調查,再一次令海外上市的中國企業普遍採取的「可變利益實體」(VIE)結構受到質疑。中國企業如還想獲得高額溢價,必須改變這種結構。

中國最大的民營教育機構新東方(New Oriental)靠英語考試培訓賺錢。過去5年中,新東方營收每年成長約40%。然而,新東方在美國上市股票的股價又跌回了2009年初的水準——這都「得益於」渾水研究公司(Muddy Waters Research)的調查,它對新東方旗下一些學校的所有權和財務報表合併情況提出了質疑。調查再一次令「可變利益實體」(VIE)結構受到質疑。在赴海外市場籌資的中國企業中,採取這種結構十分普遍。

在質疑聲中,百度(Baidu)、攜程(Ctrip)、新浪(Sina)和人人網(Renren)也因各自的VIE結構而可能面臨詬病。上世紀90年代,一些律師爲設法避開「敏感」行業對外商投資的限制而發明了VIE。因爲覺得資本有利於新生的網路行業發展,當局採取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在VIE結構中,至少要有一家中資本土企業、一家離岸控股公司和一家外資企業。

有些VIE結構風險更高一些。但在任何情況下,由於外匯管制,企業不能將在中國取得的利潤轉移到國外(不允許分紅)。外國投資者無法利用在岸資產。創收實體多樣化使得人們很難拆解合併後業績,而管理結構對實現良好治理和促進投資者參與也沒有多少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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