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

Lex專欄:有中國特色的敵意收購

中國石化和新奧能源去年12月聯合向中國燃氣發出主動收購要約,但七個月過後,商務部仍在對該收購進行反壟斷審查,這是中國涉及國企的敵意收購的常態。

中國一家大型燃氣分銷商在中國最大油氣集團的協助下,對一個競爭對手發起了主動收購。7個月過後,該收購要約的先決條件仍未得到滿足。在中國,涉及國企的敵意收購通常會經歷這樣的過程。

中國石化(Sinopec)和新奧能源(ENN Energy)去年12月提出以每股3.5港元的價格收購中國燃氣(China Gas)50.1%的股票。上週五,新奧能源的股東們批准了該要約。但商務部仍在對該收購計劃進行反壟斷審查,還未予以批准。監管機構將審查期限又延長了60天。而中國燃氣仍未同意讓競購者上門開展盡職調查。

按照上述出價,中國燃氣的價值約爲20億美元。這項收購的價格對中國石化而言只是個小數目。但中國石化希望在燃氣分銷網路中佔據一席之地,補全上游供應業務。收購中國燃氣部分股份,中國石化將可密切跟蹤中國的燃氣價格改革進程(從而施加影響)。中國石油(PetroChina)已經通過控股崑崙能源(Kunlun Energy)打入了燃氣分銷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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