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意料之中的訊息,讓很多人鬆了一口氣。
5月21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重新審理後,對被告人吳英集資詐騙案作出終審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英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
吳英的罪名沒有變。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重新審理後認爲,被告人吳英集資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給受害人造成重大損失,且其行爲嚴重破壞了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特別嚴重,應依法懲處。鑑於吳英歸案後如實供述所犯罪行,並主動供述了其賄賂多名公務人員的事實,其中已查證屬實並追究刑事責任的3人,綜合考慮,對吳英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您已閱讀12%(262字),剩餘88%(1877字)包含更多重要資訊,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並享受更多專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