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的3月11日,日本東北部近海發生里氏9.0級強震,接踵而至的高達十多米的海嘯最終導致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發生反應堆爆炸及放射性物質洩漏,並迅速惡化爲核電行業最嚴重的7級事故。中國國務院事後決定對國內在建及運營的核反應堆馬上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並暫停審批新的核電項目。福島核危機一年過後,做爲有著全球最雄心勃勃核電建設規劃的國家,中國雖然對核電安全的重視程度有了不小的改進,不過令人遺憾的是國內核電行業暴露的一些深層次的問題卻依然沒有得到有效的解決。
福島核危機對中國的警示首先反映在國內當前的核電安全監管體制難以適應行業高速發展的需求。在中國的政治體系下,負責核電項目審批及規劃的發改委及能源局屬於最強勢的政府機關,而國家核安全局的主管機構環保部卻是一個相對弱勢的部委。行政級別的反差、核安全領域多頭監管的現狀、各利益集團的互相牽制導致了福島核危機一年後國內核電安全監管體制的改革還遲遲沒有啓動。如何儘快打破核電領域發展第一、安全爲輔的行政體制格局,是中國領導層未來不得不面對的重大政策挑戰。
中國民用核設施的安全監督是由環保部下屬的國家核安全局負責。福島核危機後,環保部卻有官員迅速出面力挺國內核電開發。中國核電安全監管機構的主管部委這種毫無必要的公開表態與其下屬機構的核電安全監管職責因此形成了事實上的利益衝突,這是國內未來核電安全監管體制改革過程中需要深刻警醒的一個問題。
您已閱讀22%(589字),剩餘78%(2096字)包含更多重要資訊,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並享受更多專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