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FT社評:法律面前必須人人平等

這個世上適用於富人的法律是一套,適用於窮人的則是另一套。當倫敦金融城警方決定不對JC Flowers前英國執行長進行欺詐調查時,你還能得出什麼別的結論呢?

這個世上適用於富人的法律是一套,適用於窮人的則是另一套。當倫敦金融城警方決定不對JC Flowers前英國執行長拉維•尚卡爾•辛哈(Ravi Shankar Sinha)進行相關欺詐調查時,你還能得出什麼別的結論呢?上週,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對辛哈處以280萬英鎊的罰款,這是其有史以來就不涉及市場舞弊的違規行爲對個人開出的最大罰單。該局在調查結果中表示,辛哈以欺詐手段從一家公司(該公司是私人股本集團JC Flowers投資組合中的公司之一)獲得了130萬英鎊的費用,濫用了僱主對他的信任,其行爲「缺乏誠信」。用法律語言來說,這就等於是爲展開相關欺詐調查提供了理由。

在英國,失信於僱主是一件特別嚴重的事。性質嚴重的失信案件很少會交由地方法院審理,而是直接移交刑事法庭,一旦定罪,則難逃牢獄之災。曾在高盛(Goldman Sachs)擔任祕書的喬伊蒂•德-勞雷(Joyti De-Laurey)就是這樣被判入獄7年的——2004年時,她從高盛偷走了440萬英鎊。即便涉案金額比這小很多,量刑力度通常還是會很大。這就是爲什麼當警方決定不對辛哈的行爲展開全面刑事調查時,人們彷彿嗅到了雙重標準的味道。

倫敦金融城警方顯然處在一個尷尬的境地,因爲據說JC Flowers對提出指控的興趣不大。從歷史上看,英國在涉及白領犯罪的案件時,對罪犯判以長期徒刑的意願不如香港或美國那麼強烈,這一點令人遺憾。沒有公認受害者的堅定支持,證明不法之徒有罪的可能性便迅速降低。

您已閱讀70%(656字),剩餘30%(287字)包含更多重要資訊,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並享受更多專屬服務。
版權聲明:本文版權歸FT中文網所有,未經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轉載,複製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權必究。
設置字型大小×
最小
較小
默認
較大
最大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