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巴馬

FT社評:歐巴馬稅改方案太謹小慎微

除了對富人徵收最少30%的稅,歐巴馬的其它稅改提議部分都過於縮手縮腳,不觸及根本問題,而只是小修小補。他本應徹底改革美國財稅制度,而不只是迎合大選之需。

兩週之後,巴拉克•歐巴馬(Barack Obama)就將提交大選之前的最後一次預算。讓我們期待它能在上週《國情咨文》(State of the Union)的基礎上有所改善。毫無疑問,美國的稅收制度不公平,需要改革。除了對百萬富翁們最低徵稅30%——這有一點玩弄大選伎倆的味道——歐巴馬的提議太謹小慎微了。

歐巴馬與20世紀90年代的比爾•柯林頓(Bill Clinton)十分相像,正滑向一種習慣:對稅制小休小補,而不是徹底改革。美國稅法亟需簡化。歐巴馬的提議卻只會增加它的複雜性。他的提議在兩方面使人失望。

首先,歐巴馬對財政改革輕描淡寫,是美國最大挑戰的逃避。這或許是可以理解的,鑑於去年華盛頓方面僅僅是勉強躲開了一次違約,險些釀成史上最大的人爲錯誤。但這不能成爲不作爲的理由。重拾去年的鮑爾斯-辛普森(Bowles-Simpson)計劃還爲時不晚,它主張擴大稅基,並廢除大多數免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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