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全球金融穩定面對的最大威脅是歐元區債務危機。歐洲能夠、而且應當自行遏制這個威脅——爲了自己,也爲了世界經濟。但這不是拒絕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增資請求的理由。金融穩定符合全球利益,IMF成員國應當爲該組織配備足夠資源來保障金融穩定,同時不放棄它們各自的責任。
IMF的「火力」滯後於跨境金融流動的巨大成長,即便在20國集團(G20)3年前商定將其資源增加兩倍後也是如此。爲履行其職責,IMF需要能夠應對在某個大型經濟體爆發的主權債務危機。目前它能夠隨時動用的3870億美元是不夠的:擁有1兆美元數量級的放貸能力是必要的。
這也許很難實現;若真是這樣,那就太令人沮喪了。IMF的資金來自其成員國,這些成員國應當不至於太難滿足增資請求。許多新興國家擁有鉅額盈餘,況且新增資金可以採取讓IMF在需要時向成員國借用的安排形式,而不需要事先貢獻到位。更具吸引力的一個融資選擇是,由IMF成員國接受新發行的IMF特殊貨幣——特別提款權(SDR)。這將產生全球貨幣政策進一步放鬆的附帶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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