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04日)
一
國家廣電總局11月28日下發《〈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的補充規定》,決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國各電視臺播出電視劇時,每集電視劇中間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廣告。《東莞時報》封面將此概括爲「禁插令」,一時成爲紙媒熱語,繼「限娛令」之後,包括新華社在內的非廣電系媒體再向異議者提供管道,批評此種「一刀切」的方式粗暴懶政,違背市場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