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在很多時候,都是一種不得已而爲之的笨辦法。這不是一種標新領異的分析,而是包括像丘吉爾這樣的政治思想家,縱觀數千年人類社會演進歷史,得出的一種分析性觀點。在各方利益衝突存在的狀況下,以相對平和公允的方式滿足各方,用妥協解決矛盾糾紛,這就是西方政治傳統中的笨人民主。
中國從來不缺乏智者,儒家文化的傳統,也在不斷激勵著社會培育精英分子。所以在西人用笨拙卻公允的民主方式,來協調社會矛盾時,我們總期盼著「聖人出,黃河清」。引領乃至超前一個時代的偉人,短期內的集權統治,至少在施政效率上,可能會比民主緩慢而艱澀來得更快。所以朱元璋依據自己十餘年執政經驗,就寫下了意圖讓子孫後輩千百代不衰的大誥,英國則要用兩百多年來建立民主憲政制度。
所以要想即時得利,馬到功成,一個傑出的獨裁者,十年功效往往勝過十年民主建設。只是於國於民,獨裁過盛,以至於愚民而導致膠柱鼓瑟,萬馬齊喑,便是獨裁之害了。卡扎菲上校年輕時揭竿而起,利比亞民族獨立,風頭何健,穆巴拉克早年亦是如此。只是革命者垂治久之,因絕對權力而不可救藥地走向腐化,大獨裁者,如同卓別林那部同名電影一樣,成爲了讓人深惡痛絕的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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