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發改委確定了五省八市爲低碳省區及低碳市試點,在制定低碳發展政策的同時,將大力扶持節能環保以及採用新能源的低碳排放企業。今年2月底,來自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部分省市,及歐盟和美國的碳市場專家們,就中國的碳交易試點設計的展望,分別在北京、香港和廣東進行了學術研討;聽了各方專家的發言,我也很受啓發。下面談的幾個問題,即相對獨立,而彼此之間也有一定關聯。
首先,能源和排放數據的質量。簡單講,試點的目的是Proof of Concept, 要證明這個「碳市場」的概念是可行的。很關鍵的一部分工作,是要精心挑選參與試點的企業,即企業的排放源。歐盟的強制碳交易體系覆蓋了一萬多個排放源。每年的4月初,歐盟監管部門都會公佈這些排放源前一年經審計的排放數據。在中國,很多電力企業作爲國有大型企業,擁有相對健全的排放數據,管理體系比較成熟 ;因此在五省八市中,有專家建議挑選一些(而不是全部)有條件的電力企業作爲首選。此外,航空企業(甚至可以包括香港和臺灣地區的航空企業)、大型跨國公司在華企業、大型出口導向企業等,他們在企業碳盤查方面都已經有了一定的能力建設,再加上一些外部因素(如歐盟航空ETS和碳關稅),這些企業應該有動力參與碳市場試點,熟悉如何用人民幣金融工具給碳指標定價。
顯然,碳市場可行性的背後必然是誰先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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