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石

Lex專欄:黑石對光明食品的價值

黑石集團和中國光明食品可能攜手競購美國維生素零售商健安喜之事,充分說明外國私人股本在中國的功用:輔助而非領導;提供知識資本而不是出錢。

黑石集團(Blackstone)和光明食品(Bright Food)攜手、可能出價25億至30億美元競購美國維生素零售商健安喜(GNC)之事,充分說明了外資私募股權基金(PE)在中國的功用。輔助,而非領導。提供知識資本,而不是出錢。

像光明食品這樣由上海市政府持有多數股權的競購者,是不太稀罕資金援助的。(今年早些時候,光明食品以17億澳元競購澳洲西斯爾公司(CSR)糖業資產,在報價中低調而誘人地宣告「無需融資」。)相反,黑石所能提供的是管理消費品企業的經驗。讓黑石分一小杯羹,或許再給它一個董事會席位,光明食品就能時不時地向這個參謀請教意見。同樣重要的是,在這起有望超越聯想集團(Lenovo)6年前以12.5億美元收購IBM個人電腦業務的交易、成爲中國曆來最大規模的海外併購中,光明食品還可以利用黑石在跨境併購方面的知識和技巧。僅憑一己之力,光明食品迄今在併購方面表現拙劣,而且優柔寡斷。

外資私募股權基金一向很難打入中國。目前他們中確實有一小撮獲准募集以人民幣計值的基金,但最稱得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投資,卻是來自高盛(Goldman Sachs):2006年高盛通過一隻私募基金,收購了中國工商銀行(ICBC)的部分股權。除此之外,外資併購一般規模都很小,而且集中在成長型行業:被認爲鼓舞人心、而非至關重要的生物科技、乾淨能源等行業。但誰知道呢,通過協助中國國有企業成功展開海外收購,沒準有一天能攻開這座堡壘?屆時,由主權財富基金中國投資公司(CIC)持有6.3%股權的黑石所處的地位應該是相當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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