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香港法院:離婚夫婦財產均分

律師們認爲,這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定,可能會引發大額離婚案熱潮

香港終審法院裁定,在大多數離婚案件中,夫妻雙方應平均分配財產。律師們認爲,這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定,可能會引發大額離婚案熱潮。

由三位法官組成的小組上週五裁定,一起離婚案中的女方有權獲得前夫一半的財產,價值268萬港元(合34.6萬美元)。這位47歲的女性1996年與一位香港商人結婚後就不再工作。二人2003年離婚,婚內未育有子女。

李義法官(Justice Roberto Ribeiro)在終審法院判決書中寫道:「將對家庭主婦的補償侷限於滿足其『合理要求』所需的金額,顯然有失公平且具有歧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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