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個國際巨星。有「點石成金」之能:代言某款鞋,該鞋就能瘋賣;推出一款香水,少男少女就爭相「以身試水」。下一步嘛,自然就是開餐館——餐館很酷,同時也有了一個遠離狗仔隊(Paparazzi )騷擾、與自己明星朋友隨心所欲瀟灑的理想場所,何樂而不爲?此外,經營餐館易如反掌——開張當晚請上些明星人物,隨便上些菜,就能坐等滾滾財源來,和品牌代言異曲同工,對吧?
大錯特錯。作爲首批涉水餐飲業的明星,邁克爾•凱恩(Michael Caine,早在1976年他就與蘭甘(Peter Langan)在倫敦開餐館)的經歷就可以證明餐飲業的變幻無常和極具挑戰性並非徒有虛名。倒閉關門和讓人氣急敗壞也是家常便飯:在歐美,餐館經營第一年就關門的比例大約是四分之一,經營到第三年,關門的比例上升至三分之一。
餐館老闆和訓練有素的廚師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能完全整明白如何經營才能確保生存下去。因此發生下述結果也就不足爲奇了:布蘭妮•斯皮爾斯(Britney Spears)2002年在紐約開了一家叫Nyla的凱真餐館(Cajun,移居美國路易斯安納州的法人後裔),不到6個月,她就撤銷了協議,幾周後餐館也隨之關門。詹尼弗•羅培茲(Jennifer Lopez)經營一家叫Madre’s的古巴餐館達6年,但2008年還是關門了事,誰都知道她以經商精明著稱。更有甚者,1994年就已經成功參與Nobu在全球範圍擴張的羅伯特•德尼羅(Robert De Niro)在 2009年與他在紐約剛開了一年的義大利餐館Ago徹底拜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