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暴利稅

Lex專欄:澳洲資源暴利稅的博弈

澳洲政府打算開徵資源暴利稅,礦商們則展開遊說,力主新稅率只應適用於新項目,且40%稅率過高。從博弈論出發,礦商們應該能贏得一個讓步,但不可能兩者兼得。

堪培拉一片哀號之聲,礦商們在這裏請求澳洲政府收回開徵「資源暴利稅」的提議。他們力主新稅率應該只適用於新項目,而且40%稅率也過高。

對於這兩點主張,礦商們都有著堂皇的理由。擬開徵的這項稅收適用於澳洲相關項目的所有營業收益,在公司所得稅中扣除資本支出、勘探和開發活動費用等項目。這對於從深幅折舊的資產基礎獲得大把現金的公司將造成特別大的衝擊,如在Pilbara地區投資了幾十年的力拓(Rio Tinto)和必和必拓(BHP Billiton)。另一方面,把實際稅率從40%左右提高到55%,意味著澳洲稅制之嚴將名列世界前茅,比全球平均水準高出14%。

不過,按照基本博弈論,礦商們應該能夠贏得一個讓步,但不可能兩者得兼。瑞銀(UBS)認爲,來自智利和巴西的讚許聲將鼓勵澳洲政府,而剛果、尚比亞和蒙古等國也可能效仿澳洲的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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