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在南京剛剛踏入媒體行業,就被分配到突發新聞組,與上海電視臺曾經的品牌欄目「小宣在現場」一樣,屬於哪裏響起救護車或者消防車的警鳴,我就要衝出去的那種突擊隊員;並且因爲報導覆蓋全國,國內一有天災人禍,也要第一時間去到現場——這樣的工作性質,註定是不受被採訪對象歡迎的,不被人摔相機已不錯,紅包別指望拿一個。好在我當年有著新聞理想與抱負的強大信念支撐,每次灰頭土臉地回到報社格子間,看到隔壁經濟部同事們桌上的馬夾袋,心中全然不是嫉妒和不平,而是敬仰於自己不爲五斗米折腰的崇高靈魂。
也曾經因同事施捨而參加過幾次發佈會,簽完到拿到信封后,心兒砰砰直跳,看看四下無人趕緊將其塞入包內,羞澀到不行。我記得15年前的紅包行情就已經是200元了——這對於當時工資不到千元的媒體人士來說,是一個沉甸甸的數字。儘管1997年中宣部就曾明令禁止有償新聞的發佈,而媒體也有過「主動上交紅包」的規定,但是在中國,任何事情一旦以「主動」來衡量,其實施起來就完全沒有了標準。無法控制記者拿紅包,媒體採取的方式就是對於「紅包」稿件的嚴格把控——要把一個「場子稿」寫得有思想有角度有深度,是每個記者需要歷練的一個過程。
今天的我回顧發佈會變遷史,感觸最深的有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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