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有人說到了點子上。美國證交會(SEC)針對高盛(Goldman Sachs)的具有摧毀力的訴狀所概述的行爲,精闢概括了過去兩年來坊間流傳的針對投行(尤其是高盛)的最重要、最切中要害的指控。銷售由次貸證券支持的結構化產品,引發了信貸危機。問題在於,這應當歸因於蓄意欺騙、無能還是黴運?現在,美國證交會將設法證明,有關蓄意欺騙的指控是站得住腳的。
從道德角度看,訴狀中的敘述完美切中了要害。如果某家銀行的行爲就像美國證交會筆下的高盛那樣,還有哪一家養老基金或機構會願意與這家銀行開展業務往來?如果訴狀中的敘述被法庭採信,那麼高盛的業務將受到沉重打擊。如此看來,市場在上週五的即時反應是有道理的。
從法律上看,對這件事可能有不同的解讀。相關指控本身取決於非常特定的要點,涉及高盛的資訊披露,包括對債券保險商ACA(其名稱曾用於現已臭名昭著的Abacus 2007-AC1證券化)和對其最終投資者的披露。這件事對高盛來說很糟糕,但與「輿論審判庭」相比,它在法庭上可能有更好的爲自己辯解的機會。去年,面對孩子氣的「吸血烏賊」辱罵,高盛的回應毫無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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