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

Lex專欄:吉利收購,民進國退?

中國吉利收購沃爾沃的交易,並不完全是一筆民營部門的買賣,也並不能明確說明「國進民退」趨勢的盛衰。

去年耶誕節之前兩天,吉利(Geely)宣佈,已就收購沃爾沃(Volvo)汽車與福特(Ford)談妥了商業條款。不過,雙方直到現在才真正達成了協議。這家總部位於杭州的製造商要到今年第三季度,才能接手沃爾沃的資產,屆時與該公司表明收購興趣已相隔兩年。

這種從容不迫的進度很能說明中國作爲收購方的特點。收購價格(代表相當於賬面價值70%的企業價值)和交易結構(包括2億美元的賣方融資)表明,福特非常急於拋出這家虧損的瑞典汽車製造企業。但吉利面臨著兩大障礙。首先是智慧財產。中國新創企業(不光是汽車製造商)憑藉一種簡單而有效的戰略取得成功:從老牌的全球製造商獲得設計和零組件,然後對其進行「逆向工程」。把福特擁有的技術與沃爾沃擁有的技術分開已經夠難的了;賣方需要得到買家的保證,即它在買下相關技術後,會尊重其智慧財產。

第二個障礙是吉利演變中的地位。這家成立於1986年的民營製造商,迄今一直在中國經濟規劃者的直接控制範圍之外成長。但此筆迄今爲止中國最大的汽車業交易,並不完全是一筆民營部門的買賣。吉利將投入16億美元股本的大約一半;其餘資金將來自不同的省政府,吉利將在這些省建廠,裝配面向本土市場的富豪汽車。除此之外,吉利還將從一個由國有銀行領頭的財團得到大約9億美元營運資本,使其能夠撐過瑞典傳統的夏季停產。吉利並不在中國去年公佈的8家政府指定的行業整合者之列。如今,該公司實際上成爲了這樣的整合者。它收購沃爾沃的交易,並不能明確說明「國進民退」趨勢的盛衰。但界限正在日漸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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