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藉一種「會計花招」,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得以暗中一個季度接著一個季度地把數十億美元轉移出資產負債表。該公司前執行長迪克•富爾德(Dick Fuld)當時是否知道這個花招?
法院指派的檢查人員安東•瓦盧卡斯(Anton Valukas)得出結論稱,有足夠證據支持以下主張:富爾德和其他高階主管因「允許和認可提交遺漏重大資訊或錯誤陳述重大資訊的財務報表」,而違背了自己的受託責任。
他還表示,有「可靠證據」支持一項主張:富爾德未能做出決定披露有關交易,這是「嚴重疏忽,或表明他有意無視自身責任」。
您已閱讀27%(256字),剩餘73%(703字)包含更多重要資訊,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並享受更多專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