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中國總理溫家寶在記者會上背誦了更多的詩句,但是對於很多媒體人來說,今年中國「兩會」中印象最深刻的事件,還是「鴻忠搶筆」。3月7日,湖北省長李鴻忠接受記者採訪時,聽到一位女記者問及鄧玉嬌案,頗爲驚訝,沒有直接回答,而是反問她是哪個媒體的,並聲稱要找她所在報社的社長。更加令人錯愕的是,李省長伸手搶走了女記者手裏的錄音筆,數小時以後才由工作人員歸還。
有人援引《刑法》第263條規定——搶劫罪,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爲——認爲李省長涉嫌搶劫犯罪。李省長卻認爲,這件事連道歉都「不涉及」。他對這個舉動的解釋是,「我們擔心她不是記者,就把錄音筆拿去看看了。」
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解釋。李省長的懷疑,源於她問到了鄧玉嬌案。爲什麼提出這個問題,就可能不是記者了呢?顯然,他認爲在這樣的場合,即便沒有經過特別篩選和培訓,記者也應該心照不宣地,問一些「正面」的問題,讓領導回答起來方便,也讓讀者感覺到社會的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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