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

分析:達能與娃哈哈的勝與負

英國《金融時報》獲閱的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一份有關娃哈哈和達能案的裁決,將被視作在中國做生意 「雷區」的個案研究,而被人們銘記。

在國際投資年鑑中,斯德哥爾摩商會的V (061/2007)號仲裁(SCC Arbitration V (061/2007)),將被視作在中國做生意 「雷區」的個案研究,而被人們銘記。

從技術上講,瑞典一家仲裁庭在9月30日宣判的「部分仲裁」裁決是法國食品集團達能(Danone)的勝利,其對手是飲料製造商娃哈哈集團(Wahaha Group)的創辦人宗慶後。自1996年起,他一直是達能在華合資企業的合作方。

達能對宗慶後提出的許多指控都沒能得到支持,其中包括他對雙方合資企業存在詐騙行爲的指控。但是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Stockholm Chamber of Commerce's Arbitration Institute)召集的三人仲裁庭裁定,宗慶後違反了保密協議和非競爭協議,而這位白手起家的億萬富翁則明確否認上述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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