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

Lex專欄:美國銀行業監管改革 「難產」

在美國政府公佈銀行業監管改革提案近兩個月後,該提案似乎陷入泥沼。令人喫驚的是,美國政府機構執迷於形式,而非內容。

蒂姆•蓋特納(Tim Geithner)現在正變得坐立不安,這毫不奇怪。在美國政府公佈銀行監管改革提案近兩個月後,這項提案似乎一直陷在華盛頓的泥沼之中。週二出現在國會上的主要監管者突顯出了這種無力。這些激怒蓋特納的人對改革方案的部分內容提出了質疑。一場圍繞銀行業「超級監管者」利弊的空洞辯論繼續上演。

令人喫驚的是,這一過程已進行數月之久,但美國政府仍如此執迷於形式,而非內容。決定誰做什麼很重要——但沒有監管者所想的那麼重要。鑑於美國政府的改革計劃基本上選擇了保留零散的現有機構,更重要的問題是監管機構的集體行爲及其效果。目前人們反覆提及的是必須防止機構改變執照,變成監管者,藉此避免執法行爲。但這種看法沒有切中要害。改變執照避免制裁的做法一直是被禁止的。我們最好問一問,這些規定最初爲何沒有實施。

監管制衡的必要性確實存在——正如人們擔心,美聯準(Fed)可能會變成負擔過重的政治出氣筒那樣。不過,推理只能到此結束。投行正在復甦。銀行正排隊離開政府援助的保護區。目前尚不清楚,哪家監管機構擁有對防範過去危機重演的必要資訊進行分析的資源和能力,更不用說發現正在醞釀的新危機了。舊的監管框架未能跟上金融業結構和活動變化的步伐。而美國政府這次的改革措施也未能跟上覆蘇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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