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個詞,在不同的語境下含義相差甚遠。民主就是其中最值得琢磨的一個。
按照美國學者安瑪麗•斯勞特的論述,美式民主包含三層涵義:一是全民自治,所有公民都有權投票;二是分權政府,通過對權力的制約和制衡,保證沒有任何個人或羣體可以攫取過多的權力;三是,民主的根基在於權利保障,即保證少數派和其他個人免受多數人暴政的威脅。作者強調,儘管民主和自由在大多數情況下可以通用,但前者是手段,後者纔是目的。(見《這纔是美國》一書)
中國精英知識分子不難理解這樣的民主觀。學者易中天放言,中國傳統文化最缺三樣東西:曰法治,曰科學,曰民主。(見《瞭望東方週刊》第十三期)。他解釋自己把民主排在最後一位的原因是,「孟子好歹還有民本思想」。這可謂大實話。常年研究中國政治的美國杜克大學政治學教授史天健通過問卷發現,中國老百姓需要民主,但要的是民本主義的民主——政府在作決策的時候,時刻想著人民的利益。(第八期《鳳凰週刊》)他調查發現,在程式民主與實質民主之間,80%中國人選擇後者。「簡單地引進民主真的能解決中國的問題嗎?」他認爲,單靠選舉難以滿足人民對政府的要求,即使要推進西方式民主,也要先搞明白:中國的問題在哪裏?最後,他得出了一個似乎悲觀的結論:從傳統制度到新的民主制度,中間要經過一個長期和痛苦的博弈,「恐怕不是我們人爲可以推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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