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楊佳案是「以暴易暴」個人抗爭的極端案例,那麼11月17日發生的甘肅隴南事件就是羣體抗爭的例子。這一天,已被政府徵用了土地等待著回遷新房的武都區農民,聽說原在武都區的隴南行政中心即將遷出的傳言後,擔心自己得不到安置,一起去市委門前請願,要求給個說法,政府出動了武警,也沒能阻止事件升級爲暴力衝突。
最近一個尚處於「前暴力階段」的羣體抗爭發在江蘇海門餘東鎮。一兩個月前,餘東鎮與其屬下的長圩村偷偷達成協定,在長圩村離居民區不遠的農田設立一個垃圾堆放填埋場,處理鎮裏每天產生的醫療垃圾、農貿市場垃圾等固形廢棄物。隨著每天運來的垃圾越積越多,許多村民發現,即使到了11月底的深秋,家裏仍然飛舞著從惡臭垃圾場飛來的蒼蠅。他們也知道,垃圾堆也正在汙染農田和河流。迫於無奈,11月29日,憤怒的村民掘斷了通往垃圾場的路口。目前事態還在發展之中。
當然,並非所有的羣體抗爭都是暴力的。有一些是講究策略非暴力的羣體抗爭,常常發生在資訊發達的大城市,如去年上海居民反對將磁懸浮興建在家門口而上人民廣場「集體購物」及廈門市民反對興建PX化工廠而上街「集體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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