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克薩斯州檢察總長起訴Facebook的母公司Meta,要求其賠償數十億美元,理由是該公司在未經適當同意的情況下,通過其最近關閉的面部識別系統獲取和利用了公民的生物特徵數據。
德克薩斯州檢察總長肯•帕克斯頓(Ken Paxton)週一提交的訴狀中指控該社群媒體平臺「在未經知情同意的情況下」,從發佈在該平臺上的照片和影片中收集了數百萬生物識別資訊,違反了州私隱法。
起訴書指出,這包括來自Facebook用戶——以及未註冊該平臺但在其他用戶的內容中出現的人——的面部掃描數據,收集這些數據是爲了訓練該平臺的面部識別技術,以「獲取自身的商業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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