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2012年伊隆•馬斯克(Elon Musk)來到英國《金融時報》倫敦辦公室談論他的電動汽車公司那天起,我就一直想要一輛特斯拉(Tesla)。
當時馬斯克還不是家喻戶曉的名字。但作爲當時英國《金融時報》的環境記者,我對他和他開來的紅色特斯拉有所瞭解。據我所知,這輛車可以在點燃一支香菸的時間內從零加速到60英里每小時。
這輛車的實物看起來更棒。當他邀請一位同事駕駛這輛車時,我想說我已經足夠成熟,不會因爲嫉妒而失去理智,但我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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