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看看伊隆•馬斯克(Elon Musk)是否吸取了任何教訓。四年前,這位特斯拉(Tesla)執行長籠統地提議將他的電動汽車公司收歸私有,一度還貼出一條誤導性的推文,稱這樣一筆交易的「資金已經落實」。
此言如此藐視美國證券法律,以至於美國監管機構要求馬斯克的社群媒體活動必須由律師預先批准。
馬斯克現在再次宣稱要進行重大併購。週四,他提出以434億美元的隱含總股權價值,買斷他在Twitter尚不擁有的91%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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