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波蘭2004年加入歐盟以來,這個前共產主義陣營國家的加入一直是歐盟最成功的故事之一。波蘭經濟蓬勃發展;波蘭公民享受到了上一代人難以想像的自由和機會;作爲一個友邦俱樂部中有影響力的一員,它的安全得到了加強。這些成就現在正面臨風險,因爲波蘭的法律與公正黨(Law and Justice)政府幾乎偏執地阻礙波蘭的司法系統,其行爲顯然違反了憲法,現在也違反了波蘭對歐盟負有的義務。
波蘭憲法法院上週裁定,波蘭政府不必遵守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歐盟最高法院)與波蘭司法有關的命令。本案所涉及的是,歐洲法院命令波蘭政府立即停止運作其去年爲規訓法官而設立的一個特別法庭。波蘭政府採取了一系列舉措,以迫使其認爲不忠的法官就範,這個特別法庭是舉措之一。該舉措推出的第二天,歐洲法院就裁定這一特別法庭可能會被用作政治控制的工具。這是歐洲法院第三次譴責波蘭政府對司法獨立的攻擊。
通過這一裁決,波蘭的憲法法院在司法問題上否定了歐盟法律高於國內法,而這是將歐盟維繫在一起的法律粘合劑。的確,其他憲法法院也在挑戰歐盟法律至高無上的地位。今年早些時候,法國最高行政法院(Conseil d’Etat)也在某種程度上這樣做了。德國憲法法院去年裁定歐洲法院批准歐洲央行(ECB)購買債券的行爲超出了其權力範圍,儘管歐洲法院理應擁有最後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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