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競爭監管機構因谷歌(Google)濫用其在線廣告市場主導地位而對其處以2.2億歐元罰款,並規定其對在法國的運營方式實行一些改變三年。
該案件詳細說明了谷歌主導線上廣告世界的方式,併爲得克薩斯州等美國各州針對谷歌提起的仍在進行中的訴訟、以及由歐盟監管機構與英國和義大利等國監管機構發起的調查提供了藍本。
根據法國競爭管理局(Competition Authority)的一份聲明,谷歌表示不會對此案的裁決提起上訴,並表示將在全球範圍內實施部分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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