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白宮公佈了一項經川普總統簽署的行政命令,禁止美國境內企業或任何人投資於與中國軍方有關聯的中國公司。根據白宮的說法,總統作出這一行政命令依據的法律包括美國《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50 U.S.C.1701 et seq.)(IEEPA)、《國家緊急狀態法》(50 U.S.C.1601 et seq.)和《美國法典》第3章第301節。而按照美國憲法和聯邦法律,總統的行政命令具有與法律同等的效力。
這項行政命令將從明年1月11日生效。命令旨在阻止美國投資公司、養老基金或任何人買賣所謂的「31家中國企業」的股票。該法令可能影響到包括中國電信、中國移動、海康威視等中國企業。先前,美國國防部認定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航天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等31家企業是「中國軍方」支持企業,是危害美國國家安全的實體。而諸如中航工業則是中國較早投資美國並深耕美國民用航空、汽車、材料等市場的中國軍工企業。
行政命令將於美東時間明年1月11日上午9點半生效。該命令將禁止美國投資者對上述中國企業的證券進行任何交易。同時,它還禁止美國人在被認定爲「中國軍事企業」的60天內買賣這些企業的股票。這其實等同於凍結了這些公司的資本流通,斬斷這些企業在美的融資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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