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投資以及接受外來投資是一國實力和國力的體現,大國往往通過對外投資以及吸收投資來積累資本並實現諸如政治以及地緣戰略等非經濟目標。從歷史看,歐洲國家的崛起除了早期地理大發現以及相伴隨的「武力殖民」外,一個重大的推動力就是跨國公司與國家利益、戰略的結合需要共同「走出去」。歐洲各國通過地理大發現獲得商業所需的金銀等貴金屬、香料等奢侈品以及優勢產品的傾銷地。包括西班牙、葡萄牙、荷蘭、英國等國家的早期全球地位的攫取都離不開相應跨國公司的支持。
歐洲城市化和商業化極大地推動了貿易投資公司的發展。爲了拓展利益,早在1600年英格蘭女王伊莉莎白一世就授予不列顛東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皇家許可狀,給予它在印度貿易特權,實際上這個許可狀賦予東印度公司貿易壟斷權長達21年。這是全球較早的巨型跨國公司,從現代投資理論看,不列顛東印度公司是一種綠地投資,這一公司的擴張伴隨著英國武力殖民走向全球,跨國公司所帶來的貿易效應以及由此對國家權力和政治經濟地緣版圖的拓展,有力地推動並捍衛了英國的殖民利益。爲了維持商貿安全、開拓殖民版圖,威懾和打擊商業競爭對手,英國發展起了規模龐大的海軍。可以說,在商業利益的基礎上,跨國公司有力地支撐了英國這一「日不落帝國」。作爲「海上馬車伕」的荷蘭,同在1600年成立了全球首家跨國公司——荷蘭東印度公司,直到今天依然是擁有20萬人的巨型跨國公司。
一部國際關係史,在鐵血之下往往隱藏的是跨國公司對原料、勞工以及寡佔市場地位的覬覦和爭奪。全球主要國家長期奉行「重商主義」使得對商業利潤的爭奪和重要貿易商路和市場的控制往往成爲國際衝突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