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拉扎克(Najib Razak)在與不光彩的國家投資基金「一馬發展有限公司」(1MDB)相關的腐敗案中被判有罪,這是該國法院首次判一位前總理有罪。
就在這一裁決做出的幾天前,馬來西亞與高盛(Goldman Sachs)就該國在1MDB醜聞中遭受的損失達成了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39億美元和解協議。
馬來西亞高等法院裁定納吉布七項罪名成立,包括洗錢、背信和濫權罪。他尚未被判刑,庭審在週二下午仍在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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