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9日,經過兩年的醞釀,《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草案)》正式提交全國人大分組審議,並於三日後在中國人大網正式發佈草案全文,向社會徵求意見。該法案涉及近六千萬退役和在役軍人的切身利益,甫一公佈,便受到廣泛關注,兩天內即有逾2.6萬人參與,提出超過5.4萬條意見。此外在WeChat公號和微網誌等自媒體平臺上也出現了大量討論和建議。
討論主要來自各種身份的退役軍人,他們基於自身的身份類型針對各項條款提出了大量意見,諸如「就業創業」「教育培訓」部分篇幅過大,缺乏「乾貨」保障;退役安置方面對計劃分配的強調不夠,其中模糊用詞(如「有關」、「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太多,缺乏具體操作性;轉業幹部反映的降級安置問題沒有得到回應,「兩參」老兵、企轉軍官和復員軍官等歷史遺留問題也沒有涉及;過於強調退役軍人的「義務」,更像是一部「管理法」而不是「保障法」等。
退役人員反映的上述問題,雖然在草案中或多或少有所體現,但總體上有過於抽象和空泛之嫌。但這恐非負責起草工作的退役軍人事務部有意爲之,而是由整個退役安置工作中的軍地之間的結構性張力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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