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退役軍人

兩難處境中的《退役軍人保障法》

王軍洋:關涉近六千萬中國退役和在役軍人的《退役法》草案未能滿足公衆對它的立法期待,反映出退役安置工作中軍地兩方之間的結構性張力。

2020年6月19日,經過兩年的醞釀,《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草案)》正式提交全國人大分組審議,並於三日後在中國人大網正式發佈草案全文,向社會徵求意見。該法案涉及近六千萬退役和在役軍人的切身利益,甫一公佈,便受到廣泛關注,兩天內即有逾2.6萬人參與,提出超過5.4萬條意見。此外在WeChat公號和微網誌等自媒體平臺上也出現了大量討論和建議。

討論主要來自各種身份的退役軍人,他們基於自身的身份類型針對各項條款提出了大量意見,諸如「就業創業」「教育培訓」部分篇幅過大,缺乏「乾貨」保障;退役安置方面對計劃分配的強調不夠,其中模糊用詞(如「有關」、「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太多,缺乏具體操作性;轉業幹部反映的降級安置問題沒有得到回應,「兩參」老兵、企轉軍官和復員軍官等歷史遺留問題也沒有涉及;過於強調退役軍人的「義務」,更像是一部「管理法」而不是「保障法」等。

退役人員反映的上述問題,雖然在草案中或多或少有所體現,但總體上有過於抽象和空泛之嫌。但這恐非負責起草工作的退役軍人事務部有意爲之,而是由整個退役安置工作中的軍地之間的結構性張力所決定的。

您已閱讀7%(472字),剩餘93%(5916字)包含更多重要資訊,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並享受更多專屬服務。
版權聲明:本文版權歸FT中文網所有,未經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轉載,複製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權必究。
設置字型大小×
最小
較小
默認
較大
最大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