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6日晚,中國A股上市公司泰晶科技(603738)發佈公告稱,公司股票在2020年3月30日至5月6日期間,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收盤價格不低於「泰晶轉債」(113503)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即23.27元/股),已觸發「泰晶轉債」的贖回條款,因此宣佈提前贖回泰晶轉債。
第二天,受到這條公告訊息的影響,泰晶轉債開盤即大跌30%,觸發熔斷並暫停交易。到了收盤前3分鐘,泰晶轉債價格下落不再受漲跌幅限制,進一步下跌達47%左右。一些持有該轉債的散戶投資者,在短時間內蒙受重大損失。
理論上來說,可轉債是一種「魚和熊掌兼得」的投資工具。可轉債,首先是公司債券,買了以後可以獲得利息。但是,它同時帶有一個轉的選項,即可以把債券轉成公司股票。這個選項,給了投資者更多的靈活性。如果公司的股價上漲,那麼就可以選擇將債券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價上漲帶來的投資獲利。而如果股價不漲,或者下跌,那麼就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獲得利息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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