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鮑里斯•強森

英國最高法院揭露了鮑里斯•強森的休會詭計

布拉德利:對於憲法律師來說,看到最高法院院長黑爾奠定了一項具有重大意義的決定的基礎,著實令人激動。

很少有評論家認爲,最高法院會對吉娜•穆勒(Gina Miller)、喬安娜•切裏(Joanna Cherry)等反對首相鮑里斯•強森(Boris Johnson)建議女王暫休議會的人所提出的論點,作出一致和明確的答覆。對於憲法律師來說,看到最高法院院長布倫達•黑爾(Brenda Hale)奠定了一項具有重大意義的決定的基礎,著實令人激動。僅用一詞來形容英國憲法本質上是「法律」或「政治」的,並不能揭示歷史在我們國家生活中的意義。如果我們的民主政府制度是歷史的結果,那麼很明顯,這一發展從未停止過。

王室特權學說有時因其與君主的聯繫而受到尊崇。但早在1611年,英格蘭法院就認爲君主「除了本國法允許的特權外,沒有其他特權」。1820年,約瑟夫•奇蒂(Joseph Chitty)寫了一本名爲《王室特權法論》的書,並闡述了該主體的相對義務和權利。奇蒂闡述,「憲法,即普通法和議會慣例」賦予國王暫休議會的權力。200年後的今天,我們知道普通法和議會慣例仍然是我國憲法的有力淵源。

最高法院必須處理以下問題:第一,首相向女王所提出建議的合法性問題,可否由法院審理?第二,如果可由法院審理,應以什麼標準來判斷?第三,用該標準來衡量,首相的建議合法嗎?最後,如果該建議不合法,應給予何種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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