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

反歧視「工具箱」更豐富了,我們能好好利用它麼?

劉小楠、龍大瑞:近期中國出臺各項反對就業歧視、促進工作場所性別平等的舉措,要真正落地實施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在剛剛結束的「兩會」上,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再次強調「堅決防止和糾正就業中的性別和身份歧視」。孫德宏、宋靜、聶鵬舉、魏志民等多位「兩會」代表也提交了關於消除職場中的性別歧視,促進工作場所性別平等的建議和提案。

消除就業性別歧視已經成爲中國黨和政府以及「兩會」代表近幾年來持續關注的議題。中國共產黨「十八大報告」和「十九大報告」都鄭重強調「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2013年《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進一步明確提出「規範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鄉、行業、身份、性別等一切影響平等就業的制度障礙和就業歧視」。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2017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強調「就業要解決好性別歧視、身份歧視問題」。李克強在2018年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就曾強調:「要健全勞動關係協商機制,消除性別歧視和身份歧視」。

2018年是中國相關部門集中治理就業性別歧視的一年,成果顯著。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在經過一年的深度調研、訪談和多方論證的基礎上,聯合教育部、司法部、最高法院、全國婦聯等九部門於2019年2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招聘行爲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通知》通過列舉各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六不得」,進一步明確就業性別歧視判定標準:一不得限定性別(除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等情況外)或性別優先,二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三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爲入職體檢項目,四不得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五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爲錄用條件,六不得以性別爲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通知》的另一個特點是,加強女性勞動者維護平等就業權利的機制建設。消除就業性別歧視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各部門明確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多種手段齊抓共管才能產生良好的成效。因此,「九部門」分工合作,各司其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招用工行爲的監察執法,引導合法合理招聘,加強面向婦女的就業服務和職業技能培訓;教育部門負責推進中小學課後服務;司法部門提供司法救濟和法律援助;衛生健康部門要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加強對各級各類國有企業招聘行爲的指導與監督;醫療保障部門要完善落實生育保險制度;工會組織積極推動企業依法合規用工;婦聯組織會同有關方面組織開展相關評選表彰,加強宣傳引導,加大對婦女的關心關愛;人民法院要積極發佈典型案例、指導性案例,充分發揮裁判的規範、引導作用;同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工會組織、婦聯組織等部門分別設立就業性別歧視投訴舉報熱線,對涉嫌就業性別歧視的用人單位開展聯合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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