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

「假貨電商負責」之立法當慎

劉遠舉:中國人維權,傾向於讓有錢人、大平臺承擔更多的責任。作爲公共服務的提供者的政府,則很容易得到公衆的原諒、忽略。

根據媒體報導,中國正準備通過一部適用範圍較廣的法律,迫使由阿里、京東等電商平臺對賣家在其網站上出售的假冒商品負責,並賠償。

假貨,更多還是更少?

假貨是中國人熟悉的一個詞,翻開中國的商業史,不難發現這樣一個事實:中國的打假歷史,幾乎是伴隨著改革開放就出現的。計劃經濟下沒有假貨,所有的廠,要麼是國家的,要麼是集體的,沒有追求利潤的動機,自然沒有假貨。隨著改革開放,人們有了經濟自由,可以私人進行生產,爲了追求利潤,纔有假貨,然後有了打假史。從1995年「百城萬店無假貨」運動開始,中國社會就開始向假貨宣戰。隨著網路的發展,假貨的銷售管道也發生了轉變——從線下轉移到了線上,從北京秀水街、上海七浦路、深圳羅湖城,轉到了電商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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