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安邦保險集團(Anbang Insurance Group)董事長吳小暉的律師表示,吳小暉對集資詐騙、職務侵佔兩罪判決不服,已提起無罪上訴。
5月初,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因吳小暉披露虛假資訊欺騙監管機構、以及轉移保費用於個人目的等行爲,判處其有期徒刑18年,並處沒收財產105億元人民幣(合16億美元)。
吳小暉在審理的第一天對指控的罪名提出異議,但之後他轉變口風,希望法庭從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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