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有關唐納•川普(Donald Trump)當局正就中國濫用智慧財產現象和應對政策展開「嚴肅討論」的新聞應該會廣受歡迎。此次討論的焦點是,美國是否要依據本國貿易法第301條款對中國啓動調查,該條款是美國在貿易領域的一項懲罰性雙邊武器。如果啓動調查,中國有關要求外國公司向當地合作伙伴轉讓技術的規定將是調查重點。
把關注點放在這上面是現在迫切需要的。隨著中國企業在科技方面不斷進步,智慧財產成爲了中國和西方之間的一個關鍵戰場,不僅如此,北京方面建立的強制外國企業轉讓技術的制度往往也是不公平的、有時甚至是自私自利的。
從電力到高鐵、從電腦晶片到電動汽車等行業,中國迫使美國、歐洲和其他外國企業在中國成立合資企業或與當地合作伙伴分享科研成果。進入中國蓬勃發展的市場,往往或明或暗地與外國企業在轉讓技術方面的進展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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