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

渣打稱可能在香港受到監管處罰

渣打銀行稱,可能因在2009年一宗IPO中的保薦人角色受到香港監管機構處罰。但CEO稱此事對收入影響有限。

渣打銀行(Standard Chartered)警告稱,由於自己在2009年一宗首次公開發行(IPO)中的保薦人角色,香港監管機構打算採取可能會對這家新興市場銀行造成「財務影響」的措施。

渣打發出警告的幾天前,瑞士的瑞銀(UBS)表示,其可能被暫時禁止在香港提供企業金融服務,因爲其在香港一宗IPO中的保薦人角色遭到調查。

知情人士表示,這兩起調查都指向2009年的中國森林(China Forestry Holdings)上市,這是當年唯一一宗由這兩家銀行共同保薦的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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