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

買房好過租房

FT專欄作家露西•凱拉韋:我始終對擁有房屋的產權魂牽夢繞。這跟錢無關,而是與文化、情感和家庭相關。產權還意味著佔有,能對自己的房子爲所欲爲。

上世紀50年代,我祖母買下了一幢攝政時期建築風格的五層連體房,它位於倫敦北部肯特什城(Kentish-Town)與海格特村(Highgate village)之間,當時屬無人管轄地帶。房子剛買下時,破敗不堪,沒有浴室,全部購房費用還不到1000英鎊。我祖母對房子裏裏外外整修一新(能直接入住),在此住了一陣後就返回墨爾本老家了。在接下來的30年裏,該房子主要由我父親居住,隨後又陸續住進去了自己老婆、三個孩子、房客以及來來往往的澳洲人(年輕時找不到工作的澳洲演員巴里•哈姆弗瑞斯(Barry Humphries)曾有一段時間是這兒的房客)。

祖母買下Grove Terrace地段的房子後,徹底改變了我們全家的生活。它讓我們全家成了思想左傾、知識分子薈萃的倫敦北部的一分子,也培養了我們對大氣高檔的正方格窗戶很好的鑑賞力(屬外行裏的內行)。雖說我父母在上世紀80年代中期賣掉了這幢房子,但我母親在前花園親手栽種的木蘭樹至今仍矗立於此。每次開車經過房子(它如今煥然一新,主人是男高音伊恩•波斯崔吉(Ian Bostridge))、看到這棵木蘭樹時,我就不禁感慨:這兒就是我的老窩,它以前是我家的。

如果說我生來偏好擁有自有房,那麼在離開Grove Terrace後的歲月裏,這種心結就越發「變本加厲」了。1983年,我以2.7萬英鎊買了有生以來的第一套房,它位於肯頓集市(Camden Town),七年後把它轉手時,獲利差不多有4倍之多,然後我就移居國外。幾年後,我與丈夫、孩子返回英國,又在伊斯靈頓(Islington)購置了家庭住宅。對它進行整修後再次賣掉,又買了另外一套房,然後如法炮製一番後再把它賣掉,最後我們把家安在了阿森納隊(Arsenal)主球場後面一套名不見經傳的大房子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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