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社會信任

重建社會信任

中歐陸家嘴國際金融研究院執行副院長劉勝軍:重建中國社會信任的關鍵是樹立法律尊嚴與權威,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係,鼓勵批評、監督、問責甚至「死磕」。

《韓非子•喻老》篇有云:「千丈之堤,以螻蟻之穴潰;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煙焚」。這就是衆所皆知的成語「千里之堤,潰於蟻穴。」蟻穴雖小,但卻可能給洶湧的洪水提供一個突破口,不斷侵蝕,終至突然而潰。

對一個國家而言,社會秩序就是維護社會正常運行的堤壩,這一堤壩的主體是國家機器和所依賴的公權力,而堤壩的根基卻是社會信任。社會信任既包括個體與個體之間的信任,也包括個體對公權力(政府、司法)的信任。後者更爲關鍵,也更具根本性。維繫社會信任、降低交易成本,也是政府存在的主要價值所在。政府公信力的來源,包括國家機器的權威性以及其行爲所體現出來的合法性與正當性。

社會信任具有相對穩定性和突變性的特點。相對穩定性是其表象,但如果社會信任被長期侵蝕,就有可能積蓄風險,從量變醞釀成質變,甚至在一些偶然因素驅動下出現突然崩潰。就此點而言,與大堤潰穴的原理非常類似。突尼西亞、埃及、利比亞、敘利亞等國長期保持了社會穩定和經濟繁榮,但威權之下的政府公信力其實已經被嚴重透支,一旦遇到攤販被打死的「黑天鵝事件」,「其亡也忽焉」。社會信任長期透支,所積累的能量,類似於地殼板塊相互擠壓產生地震的過程:平時看似平靜,但一旦達到臨界點而爆發,後果難以預料;而且無法預測何時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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