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城市空氣汙染引起了中國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霧霾、沙塵暴和PM2.5成爲人們掛在嘴邊的話題。據報道,在今年1月的31天中,北京僅5天沒有霧霾。「相關部門」給出的需要18年才能整治霧霾的說法,不僅令人頓生「等不及」的感嘆,也想追問爲什麼治理需要如此長的時間,因爲中國的「神舟探月」計劃似乎也沒有如此耗時過。
不管怎樣,社會各界對解決空氣汙染的呼聲已是一浪高過一浪。畢竟,空氣汙染與我們每個人都相關,且無時無刻不在影響我們的健康。怎樣解決這一難題呢?爲此,我們需要澄清兩個問題:一是,究竟誰是整治空氣汙染的主體?二是,如何落實相關治理措施。
回答第一個問題很簡單,政府是環保的主體,這在全世界都是一樣的,理由也可用經濟學常識來說明。這種常識便是,對於空氣質量這樣的純公共物品,私人是沒有動機提供的,此時市場機制失靈了。也正因如此,才需要政府幹預,由政府來提供此類物品不僅順理成章,而且不可推卸。拋開其他一切不說,僅保護環境,確保空氣質量這一件事,就可上升至政府爲什麼存在這樣的高度。認識到這一點是重要的,因爲它能讓我們知道誰是空氣質量的第一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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