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加速器能否催生出更好的新創公司?它們到底是什麼樣的組織?
我第一次真正接觸這類組織是在十多年前,當時我剛成爲倫敦金融城(City of London)中一家名叫Metrocube的企業的合夥人。它經營著兩座匯聚新技術公司和媒體公司的大樓。我們實際提供的是帶配套服務的辦公場地,但主要吸引那些希望和同類企業一起辦公的新創公司。遺憾的是,網路泡沫破滅波及了Metrocube,公司被迫出售。不過,Metrocube的業務模式體現出新創公司是如何從加入創業者羣體中獲益的。
我們的公司也可以稱作爲是創業孵化器,與加速器存在顯著差異。英國國家科技藝術基金會(Nesta)去年發佈的《新創公司工廠》(The Startup Factories)報告認爲,加速器通過前期種子投資換取股權,培養一批新創企業而非單獨某幾家公司,這些企業通常在短期內獲得高強度支持後離開。技術類費用的下降(硬體成本現已降至僅爲十年前的百分之一)意味著無需多少資本便能創立科技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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