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家大宗商品交易公司出於自身不可控的原因(即所謂天災,比如颶風)而在某項合同上違約時,它可以援引「不可抗力」條款,使自己合法地不履行該合同。
當一家中國交易商由於價格走向對自己不利而違反合同時,他索性一走了之——而這,屬於違法行爲。西方交易商玩笑稱,中國交易對手援引的是想像中的不可抗「價」條款。
目前,大量的鐵礦石、熱煤和焦煤合同都出現了上述這類違約情況,加劇了這些大宗商品基準價的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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