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Facebook、蘋果(Apple)應用商店(App Store)等全球分銷平臺的推動下,Airbnb、Uber和Fab.com等美國網路新創公司正加速拓展國際業務,試圖以此擊敗歐洲及其他地區的模仿者。
以往,美國市場的深度和廣度曾意味著,大型科技公司無需開拓本國以外的市場即可成長壯大。如今,公司成立尚不足一年的企業家們紛紛進軍海外——因爲他們從Groupon等企業的發展過程中汲取了經驗教訓。2010年,Groupon爲收購克隆其商業模式的MyCityDeal支付了約1億美元,當時,MyCityDeal僅成立了一年。被Groupon收購後,這家由德國扎姆韋爾(Samwer)兄弟成立的企業繼續負責Groupon的海外業務。
Airbnb是一家個人對個人的房屋租賃網站。去年,扎姆韋爾兄弟再次克隆其商業模式,在歐洲推出了Wimdu。但美國網站Airbnb通過在英國和德國進行收購,迅速建立起了自己的歐洲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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