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往事並不如煙》、《伶人往事》等文化歷史雜文而爲大家熟識的章詒和,在垂暮之年忽然執筆寫起了小說,描寫的對象是監獄裏的女犯人,而且都是刑事犯,她們凶殘、惡毒又孤獨、可憐。好像沉積在心中很久的悲苦抑鬱不吐不快,如今藉着小說終於破土而出。
第一部《劉氏女》簡潔而有力,也許讀者會被劉氏女殺夫並肢解屍體的殘忍細節所震撼;或者爲1歲多的兒子那句「你醃的爸爸的肉,該喫得了吧?」牽出了這樁大案而感慨;亦或爲劉氏女出獄後不被兒子接受又錯失重組家庭的機會而唏噓。而我,獨爲使她動此邪念的前因後果所困擾。
牛頓說:「我可以計算天體運行的軌跡,卻無法計算人性的瘋狂。」你可以說劉氏女的犯罪是因爲人性的瘋狂,因爲沒有文化不懂法律,因爲內心的慾望。但是,如果,我是說如果,當劉氏女提出與丈夫老魏離婚,「組織上」沒有一而再再而三地不同意,那後面的悲劇還會發生嗎?不僅老魏不會被殺,劉氏女的一生也不會永墮黑暗,無法走入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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