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當約翰•博思威克(John Borthwick)和安迪•魏斯曼(Andy Weissman)聯手在網路上成立社群媒體公司時,他們並不確定該如何行動。這兩位前美國線上(AOL)高階主管知道自己的目標是什麼,但不是很清楚如何才能實現目標。
「我們花了一年時間嘗試找出最佳辦法,」魏斯曼說。「我們想過投資和成立一些東西,也想過或許可以收購。我們試過一些辦法,但都沒有奏效;在印度的離岸開發也不幸失敗。我們曾經懷疑是否應該擁有一項核心技術,但後來意識到這是不相干的。」
最後,兩位合夥人確定了這樣一種結構:一個可以投資和發展小型新創企業的公司。它既不是風險投資基金,也不是像比爾•葛洛斯(Bill Gross)在加州帕薩迪納創立的IdeaLab那樣的新創企業孵化器,而是兩者兼而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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