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展與發展的測度
二戰以後,GDP逐步成爲國際通用的衡量國家經濟實力的指標。隨著人們對發展認識的深入以及GDP所固有的侷限性(例如GDP沒有反映國民收入分配以及環境損失),90年代以來國際組織開始利用複合指數衡量發展。諾貝兒經濟學獎得主阿瑪帝亞森提出,自由的擴展是發展的首要目的和主要手段,他所發明的人類發展指數(HDI)成爲重要的衡量發展的指數,涵蓋健康水準、教育成就和實際人均GDP三個方面,體現了經濟發展應與人力的發展相結合。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從1990年開始利用HDI代替GNP作爲衡量發展的指標。此外,1995年世界銀行又提出了綠色GDP覈算體系來衡量一國或地區的真實國民財富。該覈算是在傳統GDP覈算的基礎上扣除了自然資源枯竭以及環境損失,體現了要重視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之間的協調發展。
對於發展的測度隨著人們對發展認識的深入而不斷完善。當前,國民幸福指數(Gross National Happiness,GNH)逐步成爲國際上衡量發展的新探索。該指數最早於1970年由不丹國王提出的。當時的不丹國王認爲,政府施政應該以實現幸福爲目標,注重物質和精神的平衡發展。基於此,不丹政府把政府善治、經濟成長、文化發展和環境保護視爲國家發展的四大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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